清明节是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焚香、放鞭炮等引发的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火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给广大群众营造安宁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秦安县公安局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责任。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大力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草地、林区、农田周边、公共绿地、景区焚烧香蜡纸烛、燃放孔明灯等祭祀物品,禁止林区吸烟、禁止野外违规用火,严防火险火灾,杜绝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家园、美丽生态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文明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争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争当文明祭祀的先行者,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编辑:李晓兵 责编:王小涛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