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落实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工作,结合近期网上巡查和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执法质量问题,秦安县公安局对症下药,因情施策,以法制监督员派驻为契机,以发现整改执法问题为抓手,逐步提高法制监督员队伍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法制监督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促进全局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稳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要求,采取办案部门推荐和法制审核考试等方式,将具有中高级执法资格、能熟练掌握运用各项法律法规、从事案件办理工作三年以上的优秀人才等纳入到法制监督员队伍中来,从源头上确保了法制监督员队伍素质过硬、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法律业务精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力推进了法制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
加强理论教育培训,提高法制监督员能力素质。对法制监督员安排案件审核任务的同时布置网上案件巡查监督工作,定期向法制部门提交巡查报告,由法制部门复查后统一向办案部门通报,不断增强和培养法制监督员发现问题的能力。任用法制监督员通过轮职轮训的方式到法制部门进行跟班学习,采取案件互评、案件讨论分析会等形式,培养法制监督员对案件审核的深度解析能力和执法疑难问题的处理能力。并积极鼓励法制监督员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资格考试的,将推荐纳入法制人才库。
明确法制监督员工作职责,提升执法工作监督质效。法制监督员作为“五级审核把关”制度的第一道关键环节,要求法制监督员每周对派驻部门办理的警情、案件信息、涉案财物等执法关键要素进行源头检查,及时督促纠正执法问题,定期向法制部门提交履职报告。并要求法制监督员做好执法监督的同时服务好基层执法办案,接受日常法律咨询,组织参与派驻部门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帮助解决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定期分析执法现状,加强和改进民警执法工作。
(编辑:李晓兵 责编:王小涛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