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近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帮助一个家庭”为目标,与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协作配合,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邀请了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等单位,参与家庭教育指导。

会上,团县委代表、县妇联代表、公安机关及援助律师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对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团县委、县妇联代表向两名法定代理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下一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此次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以制发《督促监护令》为桥梁,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将积极联合多部门,通过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心理辅导师,一对一地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预防再次犯罪。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