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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抓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

发布日期:2025-12-16 12:00
来源: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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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履职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抓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提前介入,做好“诉前”文章。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做到对不良资产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为彻底查明犯罪事实,在提前介入阶段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现有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提出侦查取证的检察意见240余条,为侦查机关侦查取证提供了明确方向。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为更好地提高不良资产案件办理质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线索及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等形式对案件进行审查,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审慎作出审查结论,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公平公正,最大限度上保证案件质量。

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交流、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线索移送机制,推动不良资产案件有序、规范、高效办理。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资源高度整合、实时共享、数据交换20余次,强化案件衔接与协同打击,切实提升打击不良资产违法犯罪的实效性和精准度。

积极追赃挽损,维护金融安全。牢固树立“办案与挽损同等重要”理念,在依法严惩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等金融犯罪的同时,同步推进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强化释法说理,耐心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思想工作,激励引导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挽回银行损失,化解社会矛盾。累计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用好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强化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职能作用,结合监督办案加强类案治理的分析研判,针对违法发放贷款案件中发现银行审批环节存在的监管漏洞,精准向银行提出促进完善监管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建议开展对银行信贷人员法规培训,优化审批手续,改善监管漏洞,督促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白宝林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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