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秦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始终立足本职工作、秉持“服务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切实减轻困难人员缴费负担,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继续减轻困难群体缴费负担。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仍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截至4月底,全县困难群体人员参保16万余人,领取待遇3.3万人,优先为困难老人代缴保费10万元,发放养老金1570万元。
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2021年省级、县级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元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起,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再次提高市级基础养老金1元,提标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9元。
部门协调联动,扎实做好精准识别工作。今年以来,人社部门与民政、卫健、乡村振兴和残联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定期开展已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参保信息监测和数据比对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持续推进困难群体人员参保全覆盖工作。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