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安县公安局秦南派出所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身边的细微小事做起,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传递人民公安正能量。
5月16日中午,家住秦安县兴国镇秦南大道的李某报警称,在一巷内发现一名妇女,其精神状态不佳,要求出警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通过向周边群众走访调查得知,该妇女于15日晚独自在巷子附近的一建筑工地逗留,彻夜未归。经民警询问该妇女,发现该妇女无法正常表述其家庭住址和真实身份信息。民警通过警务手持终端和“一标三实”系统核查,确认该妇女系兴国镇依仁村王某后,民警随即与家属取得联系,并驱车将其送至家属手中,其家属对派出所民警积极主动作为、热心救助困难群众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