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秦安县人社局按照 “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聚力工作核心,强化五项措施,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不断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与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发展,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范安全运行。
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基金财务管理。逐步健全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业务档案资料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经办资料的留存、归档、立卷和保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在农商银行开设了基金收入专户、支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分别建账、核算,坚持每月和银行财政专户进行对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单相符;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了补助资金的安全和使用规范。人社经办机构财务印鉴、支票等严格按照要求,由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确保印鉴、支票、收据等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县人社局每月根据养老金发放人数和金额,向财政局上报使用资金申请报告,经财政局审批后通过银行拨付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再通过养老保险系统报盘,由银行按月统一发至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卡上,实行社会化发放。
规范经办规程,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秦安县人社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办理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优化待遇支付流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实行岗位互斥监督机制,待遇审核实行“三审制”。即待遇领取手续先由镇经办人员初审,再由县级经办人员复审,最后由财务人员进行确认;规范岗位设置。业务经办人员实行AB岗互相监督机制。在内控管理上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业务与财务分离。在业务经办中,实行镇级经办人员初审、县级经办人员复审、领导审批的制度,做到相互监督制约。
加强数据共享,防范违规领取待遇行为。秦安县结合中央、省、市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同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提升年行动”,通过找问题、查缺漏、促整改,确保基金风险防控落到实处。依托县城居保信息系统、机关保和职工保信息系统,每月将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同县本级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比对,主动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衔接进行数据共享,及时对上级人社部门下发和甘肃省乡村振兴信息监督平台反馈的疑点数据开展核查,有效控制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等行为,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加强认证管理,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全面取消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积极组织县、镇、村(社区)各级经办机构宣传动员待遇享受人员依托“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进行生存认证,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不论身处何地,都可随时通过手机APP软件为自己或他人进行认证,今年通过系统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6.4万人。通过“甘肃人社”认证系统的运用有效提高了资格认证的准确率,堵塞了养老金支付环节存在的漏洞。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基金警示教育。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明确各镇经办管理工作职责,并定期组织各镇分管领导、社保专干开展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业务经办流程、基金管理使用等业务培训,提高了经办服务能力和基金风险防范意识。经常性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方面通过中心组、支部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社保基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省市人社部门下发的《社保基金违法案件案例》资料,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县镇业务骨干深入村组、社区大力开展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宣传,鼓励广大城乡居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2022年1月至4月份,秦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参保35.37万人,参保率98.98%;共缴费3.78万人1255万元;已累计为8.1万名城乡到龄老人按时发放养老金3273万元。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