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热心群众报警称:在天平高速公路上(安伏段)发现一只野生动物,请求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动物是一只“小花脸”,面部中央延伸至额头的白色条纹,宛如面具,体毛呈现渐变灰褐色,四肢短壮,形似家猫。经辨认,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通过对其身体全面细致的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随后民警将其安全转移至笼中,在附近偏僻林区放生。
警方提醒:如果遇到野生动物时,要做到“不惊慌、不接触、不投喂”,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编辑:白宝林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