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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发布日期:2022-06-28 10:17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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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12时,秦安县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秦安县云山镇秦远公路上有一只大鸟,站在道路中央影响车辆及人员的正常通行,且该鸟对过往行人实施攻击。要求出警处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第一时间联系县局森林警察大队要求协助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一只大鸟处于道路中心,通过现场观察,该鸟处于惊吓状态,对过往行人时时保持攻击状态。鉴于过往车辆较多,为确保该鸟和过往行人的安全。民警利用塑料筐趁大鸟不备将其抓住。
 


 

  后经森警大队民警辨认,该鸟名为“雕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民警对该雕鸮仔细检查,发现该雕鸮无任何损伤,且精神状态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在民警进行投食后将其放归于大自然。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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