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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学生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4-11-14 16:45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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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持续开展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严格的执法和常态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切实保护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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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中,秦安公安交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流动巡逻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时段的管控,在重点路段和路口及学校周边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的学生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学生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对查处的不戴头盔骑乘人员,现场点对点进行安全劝导、警示教育,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一盔一带”等常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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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持续的整治行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中学生由于年龄较小,安全意识不强,违规骑行电动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你们家长只能给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还要嘱咐孩子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让他们平安出行,被查处未佩戴头盔的学生信息会报送至各学校,让学校进行通报处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辅警对过往接送孩子的家长劝诫道。

下一步,秦安公安交警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教育纠正+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常态化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同时,也呼吁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为了自身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白宝林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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