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8月8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出庭公诉情况进行监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全过程,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全方面监督。
庭审结束,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庭审中公诉人仪表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讯问过程思路清晰、条理清楚,客观公正地向法庭提供了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揭露犯罪事实的同时,公诉人注重释法说理,起到了法制宣传和教育的作用,展现了良好的国家公诉人形象。”
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庭审活动,是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