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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公安交警:务工务农不容易 交通安全别忘记

发布日期:2024-10-22 17:22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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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农忙时节,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秦安公安交警温馨发布出行安全提示,请您仔细阅读。

1、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摩托车、电动车灵活但缺乏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交通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好安全头盔能有效的保护头部降低意外时头部的伤害。

2、安全带“生命带”。

安全带对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起到保护作用,当汽车在路上行驶发送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作用,使车内人员与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等发生二次碰撞,甚至将乘坐人员抛出窗外。

3、拒绝酒驾醉驾。

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交警查不到自己头上,自己的安全自己更应该重视,驾驶人饮酒后视觉、听觉、触觉等敏锐度都会降低,出现意外很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要坚决不乘坐酒驾人开的车。

4、切勿超员、疲劳驾驶。

辛苦的务工群众都是早出晚归、集体出行,有时还会图一时的“便利”和“成本”乘坐超员车辆,没有座位和安全带保护,一旦有紧急情况,非常容易受伤,后果不堪设想。驾驶人驾车时应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切勿疲劳驾驶。

5、乘坐具有运营资质的正规车辆。

出行时应乘坐正规营运车辆,绝不能贪图方便,拿货车当客车用,不乘坐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农用车出行。货车驾驶人也更应谨慎、安全文明驾驶,不违法载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6、做好车辆检查。

出车前要做好车辆制动、轮胎等安全检查,及时检修车辆消除安全隐患;一定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当自家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交通安全是人生最大的主题,是家业兴旺和幸福美满的前提。秦安公安交警衷心希望广大务农务工人员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白宝林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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