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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汽车、家电、家装和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4-10-15 11:45
来源: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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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醒告诫如下:

一、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要严格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价格标示工作,要明确标示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商品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价格,张贴参加活动标识,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严禁价格欺诈行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承办单位、承办平台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对以旧换新活动中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大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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