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贯彻落实夏季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8月26日,大队郭嘉中队执勤民警在王铺梁执勤点依法查处一起大型货车私自改装车型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了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当日上午,大队郭嘉中队民警按照勤务计划开展正常勤务。10时45分许,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赣C5H020的大型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涉嫌加高栏板。经查证,该车的确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参数,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法律宣讲,并告诫其私改车型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法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机动车恢复原状。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