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恋引起的纠纷案件。
2021年6月,李某女、赵某男通过手机交友平台相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赵某男以买手机、投资开店、还债等理由向李某女借款,李某女先后四十余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赵某男转账多达17万余元。经相互了解双方感觉性格不合,李某女要求赵某男归还借款,但赵某男却以恋爱期间的正常花费为由拒绝还款,李某女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协调赵某男同意向李某女归还借款,之后赵某男还是不予归还。
无奈之下,李某女诉至法院,要求赵某男返还借款17万余元。在审理中,赵某男先是对双方交往、借款的事实概不承认,后经法官的耐心劝解,赵某男同意归还借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男也按照协议当庭支付4万元,剩余的借款分期偿还。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