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主体资格的管理,保证全县执法行为有序开展,秦安县司法局不断探索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方式,通过“三注重一沟通”积极履行政府法制监督职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力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注重资格审查。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工作。要求申请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必须提供本机关的设立依据和执法依据,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机关不予确认执法主体资格;严格审查执法人员身份资格。县司法局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明确申领执法证的人员必须是从事执法工作的在编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对不在编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未经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予办理执法证件。
注重专业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确保每人每年接受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考试不过关人员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机关专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通过学习,达到对常用法律法规“通”,对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精”,对办案程序“熟”,对各项制度“明”。
注重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政府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在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中采取网络在线培训方式。通过网络培训不仅能够让执法人员掌握最新最优的培训资源,县司法局也可以通过后台实时监督培训人员的动态,督促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中充分利用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县司法局对各执法机关提交的申领执法证件人员,从照片、身份资格、培训考试通过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实现对执法人员从知识培训到证件申领全过程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加强沟通协调。县司法局通过微信工作群、移动通信和视频指导等方式,及时解答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知识培训、执法证件换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不能自行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做好上传下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