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16时05分许,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队执勤民辅警在叶莲公路处对一辆号牌为晋AP50J9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王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接受检查,但王某某拒不出示,民警便立即用手持移动终端系统进行核实,经核查,发现王某某并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在证据面前王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驾驶人做出相应处罚,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及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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