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秦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有效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凌晨1时许,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兴国镇环城西路某出租院内,有人肆意谩骂他人并手持锤子打砸租户房门,要求出警处置。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一男子浑身酒气正在打砸他人房屋门窗,面对民警的阻止和警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民警依法对其口头传唤过程中,该男子不但不配合民警工作,并用言语挑衅威胁出警民警。在民警多次警告、传唤无果后,民警果断将其依法强制带离现场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违法行为人赵某某醒酒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后悔,但为时已晚。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予以赵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