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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执法局严厉整治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4-02-02 17:39
来源: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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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整洁有序、安全繁荣的节日氛围,近日,秦安县执法局依据《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秦安县关于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组织执法人员持续加大查处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力度,切实营造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氛围。

执法人员加大对城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巡查力度,坚持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劝离、查处各类占道销售、摆摊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劝导、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行为。同时,积极向广大群众和经营户讲解关于禁燃禁放禁售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危害和处罚措施,增强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秦安县执法局共查处违规销售“孔明灯”摊点6起,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行为30余起,取缔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摊点26处,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8起。

下一步,秦安县执法局将持续做好各类流动、摆摊售卖烟花爆竹行为的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禁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从重处罚一起。同时也警醒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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