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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果业管理局发布2022年秦安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09-17 10:22
来源: 秦安县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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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秦安苹果适期采收,对于保障秦安苹果品质、维护秦安苹果品牌声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秦安苹果即将成熟上市,经综合分析考虑果业专家意见、今年气候变化特点和秦安苹果物候期特征,现就2022年秦安苹果适期采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花牛苹果

  (一)花牛苹果果肉颜色由绿色转为黄白色,种子变褐,可溶性固形物达到12.5%以上,果实生育期为142天左右方可采收。

  (二)鲜销花牛苹果海拔在1200米以下生产区域(兴国镇、西川镇、叶堡镇),采收时间不能早于9月5日。海拔在1200-1400米之间的生产区域(兴国镇、西川镇、叶堡镇、安伏镇、郭嘉镇),采收时间不能早于9月10日。海拔在1400-1800米之间的生产区域(兴国镇、西川镇、叶堡镇、安伏镇、郭嘉镇、刘坪镇、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王窑镇、千户镇、王铺镇、云山镇、王尹镇、兴丰镇、中山镇)。采收时间不能早于9月15日。

  二、富士苹果

  (一)富士苹果果肉颜色由绿色转为黄白色,种子变褐,可溶性固形物达到13%以上,果实生育期为175天左右方可采收。

  (二)鲜销富士苹果海拔在1200米以下生产区域(兴国镇、西川镇、叶堡镇),采收时间不能早于10月10日。海拔在1200-1400米之间的生产区域(兴国镇、西川镇、叶堡镇、安伏镇、郭嘉镇),采收时间不能早于10月15日。海拔在1400-1800米之间的生产区域(兴国镇、西川镇、叶堡镇、安伏镇、郭嘉镇、刘坪镇、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王窑镇、千户镇、王铺镇、云山镇、王尹镇、兴丰镇、中山镇)。采收时间不能早于10月20日。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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