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拟推荐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的公示
来源: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3 17:16:13 编辑:
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拟推荐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的
公 示
根据《关于推荐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天人普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拟推荐兴国镇人民政府、莲花镇人民政府、刘坪镇人民政府、中山镇人民政府、叶堡镇人民政府、秦安县财政局、秦安县公安局为天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27日前向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受理部门:
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办楼1122室)二、受理时间:
5月23日至5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四、受理电话:
0938-6510943
秦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