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 征集秦安县2022年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
秦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
征集秦安县2022年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
秦科发〔2021〕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省市科技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紧急通知》,从即日起征集《秦安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项目。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秦安县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事业单位(组织)。
2.申报项目须紧密结合秦安县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项目必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
3.申报项目要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应合理设定项目完成时间、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分期实施计划等。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项目任务书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4.申报单位应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纳入县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上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主持人正在实施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实施的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
(2)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缺乏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资金投入、科研装备;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黑名单”记录;
(5)同一项目在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6. 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秦安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表》1份(见附件1)及《秦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见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版,于申报截止日期内报秦安县科学技术局1205室。
二、申报时间
申报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旭 张凯芸
联系电话:6517382
附件: 1、秦安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表
2、秦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秦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