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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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省残联、省总工会11个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下称《认定办法》),现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
2025.08.06 -
关于印发《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就业规〔2025〕103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就业规〔2025〕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更好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进一步发挥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025.08.06 -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结果的公告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结果的公告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8月6日—8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向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38-652129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监督举报电话)附件: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花名册 ...
2025.08.06 -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结果的公告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结果的公告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8月6日—8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向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38-652129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监督举报电话)附件:秦安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花名册 ...
2025.08.06 -
关于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2025年第二批)
关于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20户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的问题,...
2025.08.06 -
关于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2025年第二批)
关于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20户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的问题,...
2025.08.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7号《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25年7月7日应急管理部第17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2025年7月24日
2025.08.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7号《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25年7月7日应急管理部第17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2025年7月24日
2025.08.05 -
秦安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城区排水防涝应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 秦安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城区排水防涝应急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2025.08.04 -
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军队有关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组织制定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2025.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