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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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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 号 | 202609090074CB18AC3 | ||
| 标 题 | 秦安县年年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打税票 | ||
| 姓 名 | 李** | ||
| 手 机 | 138****1020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9月9日 | ||
| 信件内容 | 1.我于2018年2月购买年年红房产一套,到现在8年多了,由于年年红房产不打购房税票,导致我无法办理房产证。 2.我于2025年9月份到年年红房产问情况,其负责人杜斌态度嚣张跋扈,根本不把老百姓看在眼里,说现在就是打不出来,要让我一直排队等着。 3.我等到2026年3月份实在没办法,在市长留言板反映了问题。过了两天,年年红负责人杜斌给我打电话,与我协商,最后说定2026年8月份打出税票。 4.到2026年8月11号我给杜斌打电话,说他在外地,回来再说,后来再打电话一直打不通。到2026年9月份电话打不通,税票没有打出来。 5.今天我再次反映同一个问题,不想再和年年红房产协商,只想拿到税票办理房产证。希望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 我非常不理解,我要拿回我自己的东西,8年多了始终无法拿回,跪求政府能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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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秦安县税务局关于网民反映 “年年红房地产未开具购房发票”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甘肃年年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具购房发票”问题已收悉,秦安县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核实处置,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受全国经济下行和房地产大形势影响,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较为艰难。由于该企业欠税金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发票实行限额管理,采取限制发票的行政措施是为了保障税款优先受偿,防止企业转移资产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我局已采取催缴、公告、约谈、催告、强制措施等督促企业缴纳税款。目前正在积极与企业联系,制定税款清欠计划,待该公司逐步每月清理欠税后,在清理欠税的基础上逐步按税款缴纳情况赋予发票额度并开具发票。由于涉及未开具发票较多,企业筹集税款进度缓慢,接到投诉后我们积极与该企业协调,优先为您办理发票开具,发票号码为26622000000858801016,请查收。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秦安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938—652187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秦安县税务局 202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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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秦安县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