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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划分秦安县声环境功能区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qax_bgs/2025-00078 时间:2025-07-0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政办20259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划分秦安县声环境功能区的通知


兴国、西川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保障城区居民安静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甘肃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环发202343号)要求,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声环境管理需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声环境功能区重新调整划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分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包括:北起兴国镇十里铺村,南至西川镇吴川村,西起西川镇侯辛村,东至兴国镇周家庄,总面积约为14.71平方千米

区域划分

本次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类型包括1234类(含4a类、4b类),无符合划分为0类声功能区条件的区域具体如下:

(一)1类声功能区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总面积2.45km2分别是:区域1街泉街至公路一线以北,公路以东,天公路至街泉西三路以南,解放北路以西,面积1.26km2;区域2,东至郑川村规划边界,西至葫芦河,南北以郑川服务节点规划边界为界,面积1.19km21类区监测点两个:文鼎铭苑小区、郑川中学。

(二)2类声功能区划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总面积8.13km2。分别为:区域1公路至S207一线以北,城镇开发边界兴国镇十里铺村以南,东西两侧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72km2区域2,成纪大道以南,西川镇农民村以北,娲皇南路以西,城镇开发边界以东,面积1.63km2区域3南小河以南,何川村秦安现代技术学校以北,滨河南路以东,城镇规划边界以西,面积1.84km2区域4,街泉街以南,南小河以北,滨河南路、滨河北路以东(包括天公路以东,西小河以北,街泉街西段以南,娲皇北路以西区域),城市规划边界以西,面积2.94km22类区监测点3个:县中医院、城关派出所、虹景小区。

(三)3类声功能区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总面积2.2km2。分别为:区域1秦安县南部新城片区,滨河南路以东,川村南侧道路以北,城镇开发边界线以西,秦南大道以北,面积0.71km2区域2,秦安县吴川片区,公路以西,平绵高速以东,南北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界,面积0.46km23类区监测点2个:西部小商品城、园区管委会。

(四)4类声功能区为交通干线两旁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共划分交通干线35条。4a类(公路交通干线)面积1.63km24b类(铁路交通干线)面积0.3km2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主要解放北路、成纪大道等城市主干次道和一、二级公路交通干线区域,各类城市道路共354b类声环境功能区秦安县高铁站及铁路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的区域

工作要求

(一)实施噪声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噪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超标准排放的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二)严格声环境准入。在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要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产生噪声的工业项目。

(三)加强行业监管。公安、住建、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及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开展噪声防治宣传。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噪声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知识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噪声扰民和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噪声环保意识。


附件: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2.秦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7        


附件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适用区域

时段

备注

昼间

夜间

1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55

45


2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60

50


3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5

55


4

4a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70

55


4b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70

60



附件2

秦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政策解读链接:一图读懂 |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划分秦安县声环境功能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