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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办发〔2024〕35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qax_bgs/2024-00218 时间:2024-10-1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政办发〔202435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天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规定,我县对202312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十九届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秦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秦安县项目建设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8日         

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印发日期

1

秦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政发202384

2023921

2

秦安县项目建设领域

“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政发202392

20231011


  

政策解读链接:《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