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一、收支预算调整的原因
一是受上级政策调整影响,增值税留抵退税大规模实施,上级下达一次性补助收入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限额提升等收入发生变化;二是2022年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相应支出需要进行调整;三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幅度大,本级财政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缺口。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拟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调整方案。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48486万元,拟调整为445435万元,调增96949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30820万元,调整为27219万元,调减360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15732万元,调整为12207万元,调减3525万元,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出现下滑。非税收入由15088万元,调整为15012万元,调减76万元。主要是罚没收入短收。
2.上级补助收入由317666万元调整为387057万元,调增69391万元,主要是上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增加。
3.上年结转收入7777万元。
4.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543万元,主要是上级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进行了调整。
5.调入资金调整为9839万元,主要是根据《甘肃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有序推进全市扶贫互助资金“双助贷”工程管理和退出的通知》要求,将互助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支出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348486万元,拟调整为445435万元,调增96949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45829万元调整为437672万元,调增91843万元。主要是固定用途的转移支付29245万元,一般债券8900万元,重新安排上年平衡的专项15060万元,安排过渡期津贴补贴11589万元,清理历年工程欠款19183万元、其他重点项目7866万元。分科目调整情况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2393万元,调整为36095万元;(2)国防支出调增27万元,调整为74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调增3288万元,调整为11943万元;(4)教育支出调增17446万元,调整为111843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调增671万元,调整为1131万元;(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548万元,调整为4735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4696万元,调整为56924万元;(8)卫生健康支出调增3427万元,调整为27373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调减4073万元,调整为5534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8433万元,调整为21215万元;(11)农林水支出调增21674万元,调整为105888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调增9955万元,调整为13165万元;(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调增100万元,调整为349万元;(14)商业服务业支出调增908万元,调整为1322万元;(15)金融支出调减51万元,调整为0万元;(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1113万元,调整为1993万元;(17)住房保障支出调增19494万元,调整为30961万元;(18)粮食物资储备支出调减207万元,调整为737万元;(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3937万元,调整为4440万元;(20)预备费支出调减3500万元,调整为0万元;(21)债务付息支出调减4671万元,调整为1929万元;(22)其他支出调增21万元,调整为21万元。
2.上解支出由2657万元调整为2905万元,增加248万元。
3.一般债券还本支出调整为4858万元,增加485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50800万元,拟调整为153967万元,调增103167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50800万元,调整为17586万元,调减33214万元。主要是房地产市场遇冷,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滑。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338万元,调增2338万元,主要是上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增加。
3.上年结转收入343万元。
4.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33700万元,主要是上级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进行了调整。
支出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50800万元,拟调整为153967万元,调增103167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政府性基金支出由50800万元调整为148967万元,调增98167万元。分科目调整情况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52万元,调整为152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调减13765万元,调整为27073万元;(3)债务付息支出调减3812万元,调整为6150万元;(4)其他支出调增115592万元,调整为115592万元。
2.专项债券还本支出调整为5000万元,增加5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0万元,拟调整为33万元,调增33万元。调整的主要事项为:
1.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8万元,调增18万元,主要是上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增加。
2.上年结转收入15万元。
支出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0万元,拟调整为33万元,调增33万元。
三、报告事项
(一)关于政府性债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3773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860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08742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383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081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77500万元,均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之内。当年新增一般债券8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29200万元。全年偿还债务本息17866万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8858万元,县级偿还本金1000万元,债券付息8008万元。
(二)关于盘活存量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规定,2022年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99万元,该项资金的回收、统筹使用不增加预算收支总量,只涉及到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主要为按原用途安排历年专项资金。
(三)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省级补助资金
根据《甘肃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补助资金当年如有结余,经市县政府批准后调整用于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2022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省级补助资金结余3272万元,用于退役士兵优待补助和死亡抚恤金。
(四)关于预备费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备费为3500万元,需动支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清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灾毁农路建设等。
(五)关于收回当年专项资金
受财力总量的限制,年初安排预算时,仅保障了目前已执行标准的人员经费和低水平的机构运转经费,相当一部分民生和事业发展支出只能甩在预算盘子之外,县级财政一直处于“寅吃卯粮”的困境,很难做到收支平衡。为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8〕26号)精神,县财政调减当年无法支出的专项资金29112万元(上级专项17082万元、本级安排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1203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预算执行中收支缺口。同时,县财政已在安排2023年及以后年度预算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重新安排上述专项支出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