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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1683701089367450 时间:2023-01-1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

秦安县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5号》、《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机构设置

天水知音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律师工作室等2个机构。我所事业编制6名,其中实有事业人员6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3.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3.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3.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一)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 。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一般公共服务33.84万元。

    (三)非税收入

    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相对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和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和2022年持平。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和2022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经费 33.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1.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个,主要是单位运行经费经费和人员工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4 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 0 个,涉及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