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
秦安县王尹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上来。根据我镇的产业结构,“南山苹果北山桃,山峁沟壑种花椒”的农业经济特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加快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材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规划,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着力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全面建设全域无垃圾的美丽乡镇,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和职能。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王尹镇设置党政内设机构5个,具体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
王尹镇设置事业单位5个,具体为: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
(二)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四)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站牌子)。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0.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4.43万元,增长32.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70.75万元,具体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5.03万元;
4、农林水支出108.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0.97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962.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6.43 万元,增长19.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10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8.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8.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中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1.65万元,下降3.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数量减少,同时新增退休人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3万元;农林水支出10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9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培训费7.62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
4.会议费0万元。
5.机关运行经费95.4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万元。
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5.04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42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08.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