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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1676446273113757 时间:2023-01-1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管理股和基金监管股五个股室,下设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和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指导中心两个中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2.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65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50.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0.88万元,增长1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51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1.9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9.23万元,下降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预算减少 。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1.5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8.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2.59万元,减少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单列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预算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5.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培训费用的预算增加。
  
  5.会议费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召开会议培训等要租赁会议室。
  
  6.机关运行经费68.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2万元,下降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用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5万元。
  
  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9.98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1.97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511.97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44%。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三公
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