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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5-00004 时间:2025-01-1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机构信息,加大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全县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共发布财政信息69条,财政预算信息174条,财政决算信息119条,财政报告2条,共计354条。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秦安县财政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分板块、分层次明确内容保障科室,明确梳理了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清单,督促科室指定专人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本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数量0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推动实施透明财政,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情况报送机制,要求各股室每月报送财政信息情况,由局办公室汇总并将报送情况备案登记

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优化了财政领域公开事项和内容,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任务有分解、落实有结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局监督保障机制,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完善并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不断丰富网站内容,使财政信息及时广惠于民,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力度。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小组成员,加强对信息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qinan.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秦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秦安县兴国镇太白街14,邮编741600,电话:09386525420,传真:0938652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