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天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规定,需要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企业的各种规定,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存在歧视的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清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清理工作自4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县司法局以电话形式通知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等20个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现行涉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共收到54份反馈目录清单。
三、清理结果
对《秦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秦安县项目建设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四、其他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文件链接:秦政办发〔2024〕35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