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就千户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内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an.gov.cn)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千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938—6381001,传真:0938—6381001,电子邮箱:qaqhz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拓展平台,全面公开。2023年,我镇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招聘、民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和报送,让千户镇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镇的工作动态,提高行政效率,构建新型服务政府,2023年千户镇通过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澎湃新闻、甘肃日报、新甘肃、每日甘肃、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甘肃法制报、甘肃农民报、天水日报、天水党建、天水在线、五彩秦安等媒体主动公开工作动态380余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制度,提升水平。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镇领导班子本着“方便于民、取信于民”的原则,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拟定并落实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镇党委、政府处采取季度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对镇属单位、各村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便民利民、勤政廉政。
(四)平台建设方面。拓展平台,全面公开。2023年,我镇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及“魅力千户”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招聘、民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和报送,让千户镇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镇的工作动态,提高行政效率,构建新型服务政府。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千户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指派专人负责集体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我镇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配套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在服务大厅桌台和宣传专栏里张贴。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定需要公开的,我镇在第一时间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但对照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不足,我镇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023年,我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一是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镇社会救助等制度的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推进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培训指导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工作,全面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