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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索引号:qax_sfj/2024-00007 时间:2024-01-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秦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秦安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工作动态、公共服务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0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30条,确保我局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化、透明化,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单位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后台管理及日常更新维。持续推进新媒体运用,充分运用秦安司法微信公众号、秦安普法抖音号发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

监督保障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较为规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按照“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原则,严把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指标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更好适应工作需要;三是继续加大新媒体宣传使用力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an.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秦安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9386520148,传真:09386520148,电子邮箱:23568640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