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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qax_bgs/2024-00010 时间:2024-01-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秦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1231日。

本报告通过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秦安http://www.qinan.gov.cn)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938—6514593,传真:0938—6514593,电子邮箱:qax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秦安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障群众对医保政策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7(其中:上级医保部门下发政策文件 15条,政策解读 4条,公告通知 3条,其他相关信息5)在“秦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250篇,内容包括医保政策工作动态、公告通知以及其他相关实时信息;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各类信息35条,较好完成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依申请公开。2023年秦安县医疗保障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条。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及《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健全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审查,严格信息公开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合法公开”。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围绕我局工作实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和“秦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医保政策解读。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公告通知、温馨提示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医保最新政策和动态。在“秦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开通了城乡医保、职工医保、医疗救助、资料下载和联系方式政策宣传和便捷服务栏目,及时传播医保资讯,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及网友关于医保报销方面问题,塑造秦安医保形象。

监督保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 2023 年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规定了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格式要求等具体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与《条例》的规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相关公开业务与系统操作的学习,提高公开人员的专业能力,强化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拓展发布渠道。通过开拓新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全方位多渠道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健全管理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落实专门管理科室,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并落实到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网上浏览、实地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自查自纠,增强录入质量、补录缺失信息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