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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商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商务局 索引号:自动生成 时间:2024-01-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秦安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an.gov.cn)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安县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938—6522110,传真:0938—6522110,电子邮箱:qax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县商务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三个中心,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强化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稳妥有序地推进商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对于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内容全面。2023年,县商务局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数共发布48条,其中政务动态37条,公示公告6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解读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县商务局所有公开信息均为主动公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由县商务局办公室具体审核,具体操作实施,严格遵守“各股室提供素材、办公室筛选汇总、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具体发布及维护”的流程,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前对保密性、准确性反复把关,加强对信息的隐私审查,严把关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托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发布的所有信息都经过反复检查,确保时间格式正确、内容科学合理,信息来源权威,态度积极向上,无敏感字眼、政治错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推动各股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2023年我局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统一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管理,并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及广大社会评议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不能及时、全面迅速地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三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

2024年我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依据,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认真梳理公开流程,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