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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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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qax_bgs/2024-00004 时间:2024-01-29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秦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秦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具体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主动公开。2023,我社通过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宣传信息55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单位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止到2023年底,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社办公室主动收集,按要求上报。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暂无

五)监督保障。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一名业务人员集体办理政务信息公开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社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

改进情况:
  1.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社会监督和宣传的作用,为公众及时提供有效的公开信息。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报送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秦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秦安(http://www.qinan.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秦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地址:秦安县兴国镇太白街大东巷1号,邮编741600电话:0938—6522248,传真:0938—6522248,电子邮箱:qaxg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