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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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为建立真实、全面、规范的应急救援联动信息库、统筹共享应急救援资源,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2〕24号)精神,对全县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的主要内容

  (一)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
  (三)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修订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十二五”期间计划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情况。
  (四)应急救援装置设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包括:目前能投入应急救援的大型设备名称、数量、管理单位及存放场所;己有的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及存放场所;应急储备仓库分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商业储备、生产能力情况。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己有应急避难场所数量、名称、地址、建设时间、建设面积、可容纳人数及管理维护单位。

   二、调查形式

  本次调查采用书面调查和网上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书面调查。各单位按照调查内容和各自实际,认真填报附件中的表格。其中,附件7、8表格所填项目请依据《甘肃省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参考目录》(附件9)填报,若目录中未列但确属于本单位本系统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所需设备及物资也需在表中填报,并请在备注栏注明。
  (二)网上调查。请各单位登录甘肃省政务专网“甘肃省省级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填报管理系统”,填报“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应急物资信息”、“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等表格。其中,填报“应急救援队伍信息”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该应急救援队伍属性(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级别(市级、县级等)。应急志愿者队伍还要加注管理单位。“甘肃省省级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填报管理系统”初始用户名为“yjsjk”,初始密码为“123456”,以前完成注册的部门和单位,需再次登录系统填报或修改数据时,请使用系统认证码进行登录。

   三、几点要求

  (一)本次调查旨在摸清我县各行业应急救援能力的基本情况,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准确的决策和调度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调查统计,全面、真实、准确地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二)各乡镇和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重点统计上报应急组织、指挥部机构建设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和避难场所建设情况;在各类应急处置中能够投入救援的人员、装备、物资等情况。
  (三)统计数据截止日期均为2012年2月29日。书面调查的统计结果请于3月15日上午12:00前报县政府办,同时报送表格电子版,网上调查内容请于3月30日前填报完毕。


  联系人:魏 煜  联系电话:18293800573
 
  附件:1、秦安县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调查统计表

     2、秦安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设情况调查统计表

     3、秦安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调查统计表

     4、秦安县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调查统计表

     5、秦安县“十二五”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计划调查统计表

     6、秦安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调查统计表

     7、秦安县主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8、秦安县其他应急储备物资基本信息统计表

     9、甘肃省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参考目录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