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水务局关于对秦安县山区河道
“四个责任人” 名单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和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3〕277 号)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和认真落实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现将秦安县显清河等6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各责任人岗位发生变动时,由继任人继续履行职责)名单附后。
附件: 秦安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xls
秦安县水务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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