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应征报名。应征青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携带三张近期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
二、参加征兵体检。在参加应征报名后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户口簿到县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三、接受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的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
五、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秦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