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精神,全面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报告标题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除上述内容外,财政、文广、住建、教育、卫生、公安、民政、司法、农业、林业、水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年度报告》还应体现指导、协调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报告》务必于2012年3月31日前公开。
3、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报告》由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各乡镇《年度报告》在本乡镇网站或其它媒体进行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报告》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axrmzf@163.com。
联系人:魏 煜 联系电话:18293800573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