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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儒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秦安县秦都明珠商住小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07-14 21:58
来源: 甘肃广儒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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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秦安县秦都明珠商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秦安县秦都明珠商住小区

  2、建设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安县城,北侧为任家庄住宅楼、原面粉厂住宅楼及环城北路,东侧为解放路,南侧为成纪商厦小区、规划商业步行街,西侧为大众街,具体地理位置为东经105°40′24′′,北纬34°51′45′′。

  3、项目建设内容:本小区共建设9栋商住楼,其中1#楼、2#楼为二十五层商住楼;3#、4#、5#、6#、8#楼均为二十六层商住楼;7#楼为十四层商住楼;9#楼为六层商业楼。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0231.55m2(约60.347亩),总建筑面积16988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9888m2,地下总建筑面积50000m2,基底面积14081m2,建筑密度35%,容积率2.98,总户数684户,绿地率25%,停车位740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其中扬尘的来源包括土方挖掘及现场堆放扬尘、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建筑材料的堆放、现场搬运、装卸、搅拌等产生扬尘、车辆来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主要的污染物有CO、HC、NOX、SO2,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排放量不大,其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也相对小。

  (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氨氮、TP、动植物油。

  (3)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振动式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摊铺机、拌和机等。拟建项目距离成纪商厦小区、原面粉厂家属楼、任家庄家属楼等敏感点很近,施工期噪声对其影响较大,受项目施工期昼间噪声影响较大。

  (4)施工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外运处置,环境影响较小。

  (5)项目施工过程中易造成原有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堆放不当和施工扬尘对城市生态也有不利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和居民油烟废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地块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过市政雨水管就近排入水体;排放的生活污水(包括商业、公建物管及住户)约157135.4t/a,水质相对较稳定;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空调、水泵、变压器、风机等设备噪声,汽车出入的交通噪声以及商业营运等社会活动噪声;项目建成运营后,固体废物以居民、商业及物管办公人员生活垃圾为主,年产生量为1409.7t/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防治措施要点

  (1)施工废气防治措施概述: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建筑垃圾应当密封运输;⑤粉状原材料放置时应有覆盖物;⑥扬尘产生部位应进行洒水抑尘;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易起尘的施工不应安排在大风天气进行。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概述: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秦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任意排放,影响到地表水体的水质。泥浆水和含油废水应经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概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间施工,设置隔声屏障,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概述:施工弃土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及时运至秦安县城建部门指定的临时弃土堆场或处置场所;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场地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秦安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概述:通过绿化、硬化等措施,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2、运营期防治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地下车库通过机械通风装置加强车库换风,并合理安排排风系统的排风口,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的浓度达标排放;垃圾收集系统应做好恶臭预防和绿化隔离措施,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门烟道从楼顶排放;项目运营期使用能源均为清洁能源-电和天然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可直接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地块内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设隔油池和化粪池,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地块内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秦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葫芦河,污水对附近地表水不直接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水泵、风机等辅助设置的位置,选择装配质量好、低噪的风机、增压水泵等设备,通过限制车速及区内设置禁鸣标志降低区内交通噪声的影响;地下停车库机械通风系统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商业用房不得随意安排产生强噪声源的商业活动场所;通过加强绿化、采用双层窗、房间内合理布置等措施进一步减轻环境噪声对小区的影响。通过上述措施,小区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或委托环卫部门及时运至秦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处置,处理处置率100%。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小区四周与外界设置绿化带,区内空地设置绿地景观,商业楼与广场均设景观绿化区,拟建项目合计绿化面积10058m2,总体绿化率2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秦安县城总体规划;小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捷,选址比较合理;运营期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及节能减排要求;运营期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秦安县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平衡,不单独申请总量,生活垃圾清运至秦安县垃圾填埋场处置;通过调查,公众基本同意建设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区域污染源对建设项目影响较小。

  因此,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的角度出发,秦安县秦都明珠商住小区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简本,简本查阅期限为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28日。

  建设单位:甘肃广儒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成纪大道22号

  联系人:韩富喜

  联系电话:0938-6511711

  邮政编码:741600

  电子邮箱:15120590528@163.com < mailto:15120590528@163.com>

  环评单位: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中路36号

  联系人:韩潮华  王英梅

  联系电话:010-62967004

  电子邮箱:huaxiaboxin2006@126.com < mailto:huaxiaboxin2006@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周围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主要征求事项包括:①目前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及其周边环境质量如何?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②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边居民可能有哪些影响?影响程度如何?③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⑥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秦安县秦都明珠商住小区项目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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