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机织机毯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天水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机织机毯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甘肃省秦安县何川工业园区天水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占地面积24.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年产40万平米机织地毯生产线工程的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替换,同时在厂区预留地新建两座生产车间,总面积为860m2,同时依托其原有机织地毯生产线的染整工序,完成一条年产20万平方米机织机毯生产线的扩建。本项目总投资198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480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扬尘,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时应加强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工程施工废水,因施工量很少,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生活污水一般进行泼洒抑尘;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秦安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采用人工进行修建,施工设备较少,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和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期环境影响时间短暂,并将在施工结束后消除。
三、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投产运行后新增工作人员为46人,因厂区设有食宿,采用水冲厕,不设洗浴,参考给排水设计手册,每人每日用水指标按50L/d•人,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总量约1.84m3/d(552.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340mg/L、160mg/L、150mg/L、21mg/L。生活污水先经过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进入厂区设置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投产运行后,生产用水量为13.33 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2m3/d(3600 m3/a),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COD、BOD5、HN3-N及色度,浓度值分别为9-10、400 mg/ L、500mg/ L、200 mg/ L、60 mg/ L及250倍;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生化处理+物化处理”,经处理后各污染指标均能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087-2012)表1中的直接排放标准限值,最终直接排放至葫芦河中;机织机毯在织造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经过厂区引进的设备自带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厂区粉尘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割圈绒针织机、九槽水洗机、全自动脱水机和工业缝纫机等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等,噪声在60-80dB(A)之间。本项目生产过程全部在车间内部进行,通过对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本项目生活垃圾、工艺物料废弃物和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运至秦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综上,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选址基本合理。本环评认为,本技改项目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水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双银 电话:1500938099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联系人:桑工 电话:0931-4812522 电子邮箱:
swqzca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