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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关于对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28 03:11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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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71号)精神,拟推荐秦安县西川镇人民政府和秦安县统计局为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推荐姬丽君和王宏达为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1.公示期为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安县统计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521140     电子邮箱qars2010@163.com
  (2)秦安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6510943     电子邮箱:951449434@qq.com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县统计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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