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水务局关于征求
《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直属机构,各界群众: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根据《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全面性,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天。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18年11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一)请将信函邮寄至:秦安县兴国镇成纪大道1号(邮编:741600),并在信封上注明“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请将电子版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qinanxianshuiwuju@163.com;
(三)请将传真发送至:0938-6521152。
附件:《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秦安县水务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