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县电商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经秦安县商务局、天水市秦安众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安众信村镇银行)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一、创业贷款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电商创业者为借款人,由财政供养人员承诺担保,经秦安众信村镇银行发放,用于支持电商创业的贷款业务。电商创业担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全县计划发放贷款共计500万元。
二、贷款审核
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网店个人认证信息复印件(现场查看网店销售流水记录)、经所在镇村(社区)审核后的电商创业担保贷款调查推荐表,到县商务局通过借款主体资格审核,经商务局向秦安众信村镇银行推荐后,最终由秦安众信村镇银行审核发放。
三、贷款对象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对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包括:快递物流企业、电商销售企业、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农村淘宝村小二及个体网店等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创业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办理)
四、贷款额度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电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在提交电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以及向前追溯3年内没有不良贷 款记录。
五、贷款期限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贷款利率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一年期贷款利率为8.4%,两年期贷款利率为8.64%。对逾期的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按逾期天数加收30%罚息以及产生的不良记录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贷款条件
申请电商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58周岁(含58周岁),户籍为甘肃省秦安县,在秦安县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信用记录良好。
(三)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五)秦安众信村镇银行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还款方式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采取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款方式。
九、担保方式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仅限由秦安县财政工资统发、工资直发单位职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提供房产作为抵押物、秦安众信村镇银行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进行担保,不得采用其他担保方式。
财政工资统发、工资直发的公职人员每人最多可提供10万元贷款的担保。对于提供抵押物担保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不含),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90%(不含),单户贷款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
十、申报流程
(一)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电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并如实填写《电商创业担保贷款调查推荐表》。
(二)借款人所在镇村(社区)在《电商创业担保贷款调查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相关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商务局。
(三)县商务局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秦安众信村镇银行进行审核。
(四)秦安众信村镇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相关材料退回县商务局。
联系方式:
商 务 局 胥文娟 0938-4997965
秦安众信村镇银行 郑强强 0938-6533090
附件:1.电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电商创业担保贷款调查推荐表
3.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人自愿扣款承诺书
4.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人自愿扣款承诺书(抵质押物)
秦安县商务局 天水市秦安众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