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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6 15:46
来源: 秦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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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为了依法开展土地估价工作,健全中介机构选择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我县地价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六号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及《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的公示》(甘国土资利函〔2018〕5号)、《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公示》(甘国土资利函〔2018〕3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秦安县国土资源局将建立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承担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涉及的地价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已通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取得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核发的土地估价资质证书,并具有固定工作场所,且在我市设有土地评估分支机构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申请;
  2
具有在我省范围内的执业资格并通过行业协会年检。
  3
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过失行为,无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机构处罚或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5
能够按照委托人的时间要求提交成果,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应符合《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文件要求,履行电子备案程序,取得电子备案号。
  二、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
秦安县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报名表(原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正本校对);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常驻办事机构、常驻工作人员证明及办公地点材料;
  5
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正本校对);
  6
近年来土地估价部分业绩清单;
  7
近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的证明(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8
评估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秦安县国土资源局(秦安县成纪大道国土资源局4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张万东  王亚杰
  联系电话:0938-6534319
  四、评选方式:
  对申请入围我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机构,秦安县国土资源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从职业信誉、经营业绩、就近便利和以往地价评估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近年来在我县业务量较多且工作质量较高的评估机构予以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择优选定不超过3家评估机构,并在秦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其它:
  (一)对已进入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局只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质和土地估价师年审情况进行审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若公司营业执照、土地估价师人员、经营场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的,提交发生变动相关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未发生变动的,提交公司经营无变动说明。
  (二)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汇总评估机构表现及各委托方反映的情况,每年对入库土地评估机构进行一次资格复核和诚信考核,复核或考核不合格、不参加复核或考核的,将清退出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资格复核和诚信考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入库土地评估机构将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初进行动态调整。
  (三)土地评估费按标准收费的50%计算。
 
  附件:秦安县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报名表
 

              秦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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