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库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已确定秦安县苏家峡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防汛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县水务局
2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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