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要求,现将划定的清水河、显清河、南小河、西小河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划定范围
(一)清水河发源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棉驿乡石庙子村北山,自西向东流经陇城镇、五营镇、莲花镇等3个镇。起点为陇城镇张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0′24.93″,北纬35°00′26.33″,终点为莲花镇莲花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7′05.10″,北纬35°04′40.63″,与庄浪的水洛河交汇后于静宁县的高家沟汇入葫芦河,县境内河长24.1公里,流域面积436.34平方公里。根据划定标准,本次划定清水河为一般河段。
清水河已建堤防为5级堤防,有堤防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外5-10米,无堤防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
(二)显清河位于秦安县西北部,由魏店河和郭嘉河汇合而成,流经王甫镇、魏店镇、安伏镇、郭嘉镇、叶堡镇等5个镇。魏店河县内起点为魏店镇魏坡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2′41.68″,北纬35°06′13.18″;郭嘉河县内起点为王甫镇郭集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24′2.76″,北纬35°01′36.78″,两河在郭嘉乡寺咀村汇合,自西北流向东南于叶堡乡牌楼村汇入葫芦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8′14.57″,北纬34°55′51.64″,县境内河长34.1公里,流域面积366平方公里。根据划定标准,本次划定显清河为一般河段。
显清河已建堤防为5级堤防,有堤防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外5-10米,无堤防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
(三)南小河发源于清水远门乡,流经秦安兴丰、王尹、兴国镇等3个镇。起点为兴丰镇拔湾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6′36.23″,北纬34°51′54″,于兴国镇丰乐村附近汇入葫芦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9′2.34″,北纬34°50′58.41″,县境内河长25.5公里,流域面积290平方公里。根据划定标准,本次划定南小河为一般河段。
南小河已建堤防为5级堤防,有堤防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外5-10米,无堤防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
(四)西小河发源于甘谷县大庄乡和秦安县王甫乡青林沟一带,自西向东流经王窑、西川、兴国等3个镇。起点为王窑镇小湾河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28′37.60″,北纬34°52′50.05″,于兴国镇依仁村葫芦河大桥西岸北侧汇入葫芦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9′26.66″,北纬34°52′2.95″,县境内河长17.8公里,流域面积119平方公里。根据划定标准,本次划定西小河为一般河段。
西小河已建堤防为5级堤防,有堤防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外5-10米,无堤防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与陆域交界线。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湖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