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全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按照《天水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天脱贫领发〔2021〕4号)要求,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经各镇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3个全市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5名全市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12个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6名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1个全市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28名全市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2个全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工作先进集体、3名全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8—6521299(传真)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秦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秦安县拟推荐全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名单
秦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